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人数共计41人,其中初中教师10人、小学教师3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表》。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备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6月1日之前,1987年6月1日之后出生)。
3.符合所报学段或以上等级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中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5.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三)专业条件
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本科学历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对带方向专业的认定标准,如“小学教育(语文方向)”。毕业证上没有明确具体方向,可根据应聘人员大学所学必修课进行认定(至少有5门必修课与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学生(不含当年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9:00—2022年6月12日18:00,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9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75,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3.网上报名时,需在网上填报《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登记表》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3)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4)普通话证扫描件;
(5)应聘人员属于乌海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如有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或更改招聘计划的,将在以上网站上发布信息,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牢记本人报名序号。
3.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确保上传的资料真实有效,图片清晰、辨识度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材料或上传资料不清晰的,均视为放弃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6.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提示未通过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四)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对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数或调整为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上公布。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22年6月18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内容,试卷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三)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四)其他事项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的相关要求
1.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发布公告。
2.请考生遵循“非必要不出行”的原则,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市外返回考生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落实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并提前准备参加资格复审所需的核酸检测证明等材料。
3.资格复审时,本人须携带《海勃湾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急需紧缺教师登记表》、在线报名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试讲
(一)试讲的时间、地点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布。
(二)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试讲的方式
同级别同科目岗位试讲者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参加试讲者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育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成绩以在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如果面试成绩依然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予回避。
(二)考察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聘名额1:1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三)递补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招考的中小学教师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须签订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引进合同期限内),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海勃湾区教育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辞职、调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2.2022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十、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招聘工作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生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考生凡2022年6月4日之后有乌海市市外旅居史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等情况的考生,严格按《乌海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16号通告》及后续通告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参加考试的考生,务必于6月11日23:00前主动向区教育局报备,报备方式:拨打电话0473——2059618。
(三)考生不配合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从境外返回、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未按照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乌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请考生密切关注乌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信息以及报名网站发布的有关考试防疫要求,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违反疫情防控政策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公告由海勃湾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3-2059618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