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28名。
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五原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乡镇、学校、医院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善于做思想工作,熟练电脑操作,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文秘、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税务、统计等业务,持有会计、法律、审计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在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选调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服务期不满,仍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101房间,联系人:吕佩阳,联系电话:0478—521278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纸质版《五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者空缺。
5、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三)考察测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考试测试。同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办理相关手续。考察结束,经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共同协作配合办理相关商调手续。
其他事宜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方案组织实施。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478—5212350。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干部调任后试用期半年。
(五)本次选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五原县纪委监委。